建立无污染GAP中药生产基地

时间
2008-12-09

中药生产基地,应按中药材产地适宜性原则选定,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应重视“道地药材”的地理学和“原产地”概念。只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生产出无公害的中药产品,是无公害中药的基础。生产基地应选择大气、水质、土壤无污染地区,要求在一定范围内没有各种污染源,灌溉水质要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CB5084-92;中药加工,还要达到生产加工水质标准;生产基地大气环境要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指标CB3095-82的二级标准;药园土壤环境质量要达到土壤质量CB15618-1995二级标准:因此,中药材GAP生产基地环境检测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农田灌溉水质指标,需检测pH值、汞、镉、铅、砷、铬、氯化物、氯化物、氰化物;加工用水除检测上述项目外,还要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数;大气质量指标需检测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土壤质量指标主要检测汞、铅、铜、铬、砷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残留量。

无公害中药GAP生产基地需具备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并不是在任何地区都适合于生产中药。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某些条件下进行中药栽培生产技术难度太大;另一方面就是考虑到中药材是商品性很强的经济作物,对中药基地选择,必须考虑到中药产量和品质的提高、生产与消费间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等因素。所以GAP中药生产基地的总体要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一、中药材GAP生产基地的经济社会状况

在此层次上的中药基地选择,其实质就是中药栽培基地建设时基地的选择问题。我们既要考虑到一定地域内的生产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问题,使得在该地域内生产中药比从事其他产业的经济效益要高;其次应当考虑到药田在地域内分布上的相对集中性,这样易使中药生产形成一定的规模,从而为其产品市场性的提高奠定基础;同时使所选择地区的自然气候特点与中药生产基地产品类型的特点相吻合;最后应适当考虑到药地区域内的道路交道建设状况。

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注意对中药GAP基地的环境进行必要的选择。中药的生产离不开其生长发育环境。随着工业的发展,产生的气体、粉尘、污水均会使药田生态系统变差,而在这些污染地区生产出的中药产品,必然不能适应人们对健康需求。因此,近年来人们普:遍对少公害、少污染的绿色食品大加青睐。这就客观地要求我们在选择药田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药田环境状况。所以我们应当坚持:GAP药材基地远离有大量工业废气、废水排放点;具备良好的灌排条件,地下水水质尽可能达到饮用水最低标准等原则。农业部于1994年4月规定《绿色食品管理办法》,在其中的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该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由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纲要》(试行),对无公害作物生产的环境状况进行了规定,这同样适用于GAP中药栽培生产。

二、中药材GAP生产基地的大气质量标准

无公害中药GAP生产基地对大气质量的基本要求,一般均应远离城镇及污染区,大气质量较好且相对稳定。在中药生产基地的上方风向区域内,要求无大量工业废气污染源;要求基地区域内气流相对稳定,即使在风季,其风速也不会太大,因此可选择一些四面环山的河谷地带;要求基地内空气尘埃较少,空气清新洁净,雨水中泥污少、PH值适中,清澈无色,基地内所使用的塑料制品无毒、无害、不污染大气。地上部分入药的植物,其生产基地应远离交通卡道l00m,或周围没有防尘林带。

当然,在上述考察具备后,其具体的环境质量认定工作,还需要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授权的专门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大气质量经采样分析,对其结果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即可。

大气环境执行GB3095-82标准的二级,例如日平均总悬浮微粒0.5mg/m3,二氧化硫日平均0.25mg/m3,氮氧化物日平均0.15mg/m3,一氧化碳日平均6.0mg/m3,1级的大气综合污染指数应小于0.6,2级在0.6~1之间;3级1~1.9之间;4级在1.9~2.8之间;4级则在2.8以上,3级和3级以上的大气环境不适合于CAP中药的无公害生产。

三、中药材GAP生产基地的水质标准

水源质量也是影响GAP中药元公害生产的重要因素,如果水源一旦被污染,即使在生产中采取其他任何CAP无公害栽培技术,其结果也无济于事,使其生产效果事倍功半。无公害中药生产基地水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具体要求是:基地内水资源丰富,水质质量相对稳定,如符合条件的地下水、大中型水库、大中河流和湖泊等。如用江湖水作为灌溉水源。则要求在基地上方水源的各个支流处无工业污水排放,水质基本达到二级饮用水标准。

水体清澈透明,无异味,水源周围无污染源,如粪堆、厕所、畜禽场、动物食品加工等。具体的监测指标有:PH值、镉、铅、汞、砷、六价铬离子、氟化物、氰化物、氯化物、细菌密度、大肠菌密度、化学耗氧量和生物耗氧量以及溶解氧等。

农田灌溉用水执行CB5084-92标准,按该标准规定种植作物,生化需氧量(BOD5)80mg/L:化学需氧量(COD)150mg/L;凯氏氮30mg/L;总磷(以磷计)30mg/L;pH值5.5~8.5;全盐,非盐碱土地区名1000mg/L、盐碱土地区2000mg/L;重金属,如总汞0.001mG/L、总镉0.005mg/L、总砷0.05mg/L、铬(六价)0.1MG/L……;粪大肠群10000个/L;蛔虫卵数2个/L。综合污染指数法的水质综合评价,1级水源的综合污染指数应在0.5以下;2级在0.5~1.0之间;超过1.0时为3级、这时该水质超出警戒水平。

四、中药材GAP生产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

无公害中药GAP生产基地所要求的土壤质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土壤耕层内无有毒离子和倾倒物富集,主要是指重金属离子,如汞、镉、铬、铅、砷、铜、锌等。土壤中的有机氯和有机磷化物,如六六六、滴滴涕、油酚等的残留较少。土壤pH值适中,一般以中性和稍偏酸性土壤为宜。土壤既不粘重,又不过轻,一般宜采用粘壤土、壤土和沙壤土,且其中碎石、废塑料薄膜等杂物少。土质肥沃,有机质含量高;土地平整,地下水位较低,不积水,便于灌溉。土壤中中药病、虫害残留较少。

土壤质量标准,主要执行GBl5618-1995二级标准。通常采用卫生标准,但由于土壤污染物不像水和大气中污染物能直接进入人体,加之土壤污染物需经过作物吸收,通过食物链才能进入人体。因此,标准很难统一,国外一些国家制定一些主要的重金属元素标准和滴滴涕、六六六残留标准,可作为我国参考,

我国对土壤污染物质量也有一些建议标准,如南京环保所和北京地区均制定了相应标准,对土壤中滴滴涕、六六六残留量,根据我国水果、作物产品中允许的残留标准确定为六六六0.2mg/L,滴滴涕0.1mg/L;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土壤中六六六残留标准为0.3mG/L,滴滴涕为0.5mg/L.

综合污染指数用于土壤分级时,1级的综合污染指数为0.7以下;2级在0.7~1.0之间;3级在1~2之间;4级在2~3之间;5级则大于3.0。3级和3级以上的土壤已有一定程度的污染,不符合于GAP无公害中药生产之用。